(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
(二)專、本科學歷畢業(yè)生和具有初級職稱及其他在職人員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4年5月1日后出生);碩士畢業(yè)研究生、中級職稱在職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9年5月1日后出生);博士畢業(yè)研究生、副高級及以上職稱在職人員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4年5月1日后出生)。個別職位單位有特殊需求的,以單位要求為準。
(三)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學歷、學位、執(zhí)業(yè)資格及其它條件,身體健康。計劃內招聘博士畢業(yè)研究生、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如專業(yè)對口,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考察合格后,經(jīng)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同意可免試聘用。
(四)招聘崗位所需條件按《廊坊市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2)要求確定,凡涉及到需要確定年齡、工作時間等,計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5月1日。兩年以上工作經(jīng)歷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xiàn)役軍人;
3、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guī)定。
>>廊坊市直單位2014年招聘55名中學幼兒教師公告
【導讀】廊坊市直單位2014年招聘55名中學幼兒教師,報名時間: 2014年5月14-16日,筆試時間:201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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