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jīng)濟網(wǎng)北京12月11日綜合報道 據(jù)最高檢官網(wǎng)消息,日前,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浙江省杭州市運河綜合保護開發(fā)建設(shè)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邵毅(副廳級)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邵毅簡歷
邵毅,男,1960年10月出生,浙江湖州人,漢族,在職研究生學歷,198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1977年8月參加工作。
1977.08湖州市喬溪鄉(xiāng)石郎村插隊知青 1979.08湖州師范學校學生 1981.08湖州師范附屬學校教師、教工團支部委員 1983.10湖州市郊區(qū)團委干事、副書記 1988.11湖州市朝陽街道黨委副書記 1989.10共青團湖州市委副書記 1993.08共青團湖州市委書記、市青聯(lián)主席 1995.05湖州市旅游局籌建組組長,1996.01湖州市旅游局黨組書記、局長 1998.06湖州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 2001.06長興縣委副書記、縣人民政府代縣長 2002.03長興縣委副書記、縣人民政府縣長 2002.09長興縣委書記 2003.03長興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6.07臨安市委書記 2009.11臨安市委書記(副廳長級)。
2014.01任杭州市京杭運河綜合保護委員會主任、運河集團董事長。
2014年09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diào)查。
(原標題:杭州市運河集團原董事長邵毅被立案偵查(圖|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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