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炮制涉港法案,抹黑中方對港政策,插手香港內部事務,大肆干涉中國內政。
1、2019年11月27日,時任美國總統(tǒng)特朗普為顯示對反中亂港勢力支持、阻撓中國中央和香港特區(qū)政府止暴制亂、恢復秩序的努力,簽署美國國會炮制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和“禁止向香港警方出口相關彈藥物項法案”。有關法案污蔑中國中央政府破壞香港高度自治,授權美總統(tǒng)對中方相關官員采取拒絕入境、凍結在美資產等制裁措施,并要求美國務卿每年提交香港事務報告,禁止美國向香港出口催淚瓦斯、胡椒噴霧、橡膠彈和電擊槍等警用裝備。
2、2020年7月14日,時任美國總統(tǒng)特朗普簽署“香港自治法案”。該法要求制裁所謂與中方違反涉港義務有關的外國個人或實體,以及同相關個人或實體進行重要交易的外國金融機構,并支持所謂受“迫害”香港居民入境美國。同日,特朗普簽署13936號“關于香港正常化的總統(tǒng)行政令”,認定香港局勢對美國家安全、外交政策和經濟構成威脅,并據此宣布國家緊急狀態(tài),包括暫停和取消給予香港的特殊優(yōu)惠待遇、授權對香港實體和個人實施制裁等。
3、2021年2月18日,美國國會眾議院外委會主席米克斯提出所謂“譴責中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繼續(xù)侵犯香港民眾權利自由的決議案”,污蔑抹黑中國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qū)政府維護法治和社會秩序穩(wěn)定、保護香港居民人身財產安全的努力,該案于4月19日獲眾議院全會審議通過。
4、美國國會正在審議數項涉港消極法案,包括:2021年1月25日和2月8日,美共和黨聯邦眾議員柯蒂斯和聯邦參議員魯比歐分別在眾議院、參議院提出“香港安全港法案”,要求美政府給參與香港暴亂的“港獨”分子提供難民身份;2021年3月18日,共和黨聯邦參議員魯比歐提出所謂“譴責中國政府和中國共產黨在香港實施鎮(zhèn)壓,包括拘捕民主派人士、一再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和香港基本法的決議案”;2021年6月24日,共和黨聯邦參議員薩斯提出“香港民主國會金質獎章法案”,鼓噪向黎智英、羅偉光、張劍虹、周達權、陳沛敏、張志偉、楊清奇等香港《蘋果日報》高管及該報所有工作人員頒發(fā)美國會金質獎章;2021年6月30日,民主黨聯邦眾議員馬利諾夫斯基提出“2021年香港人民自由與選擇法案”,要求為反中亂港分子、違法犯罪人員提供庇護,為他們提供赴美便捷通道;2021年6月30日,共和黨聯邦眾議員佩里提出“香港自由法案”,要求授權美總統(tǒng)承認香港特區(qū)是“獨立國家”。
二、悍然實施制裁,妄圖阻撓香港國安法和中國全國人大有關決定在香港順利實施。
1、2020年5月29日,時任美國總統(tǒng)特朗普宣布取消香港特殊地位和香港商業(yè)優(yōu)惠措施。
2、2020年6月29日,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宣布,即日起禁止美防衛(wèi)裝備出口香港,并限制美國防、軍民兩用技術出口香港。
3、2020年6月29日,時任美國商務部長羅斯發(fā)表聲明,正式取消對香港的特殊貿易待遇,禁止向香港出售軍民兩用高科技裝備,并將繼續(xù)評估取消香港其他特別待遇。
4、2020年6月30日,美國商務部宣布終止香港出口許可例外待遇,禁止向香港出口國防設備和敏感技術。
5、2020年8月7日,美國政府以實施香港國安法、破壞香港高度自治為由,宣布制裁11名中國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qū)政府官員。
6、2020年8月11日,美國國土安全部宣布,自9月25日起,香港出口美國商品必須注明來源地為“中國”,禁止使用“香港制造”標簽。
7、2020年8月19日,美國國務院宣布暫停或終止同香港簽署的移交逃犯、移交被判刑人員、豁免國際船運利得稅等三項雙邊協(xié)議。
8、2020年10月14日,美國國務院根據“香港自治法”要求向美國國會提交首份涉港報告,將10名中國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qū)政府官員列為所謂破壞香港自治人員,威脅對與上述人員有關的金融機構實施制裁。
9、2020年11月9日,美國國務院以所謂威脅香港和平、安全和高度自治為由,宣布制裁4名中國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qū)政府官員。
10、2020年12月7日,美國國務院以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香港國安法、取消4名香港立法會反對派議員資格等為由,對14名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實施制裁。
11、2021年1月15日,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發(fā)表聲明,以香港警方拘捕55名所謂民主派人士為由,對6名中國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qū)政府官員實施制裁。
12、2021年3月16日,美國國務院更新“香港自治法”報告,以中國全國人大通過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有關決定和實施香港國安法等為由,宣布更新涉港制裁人員名單和追加金融制裁措施。
13、2021年7月7日,美國白宮發(fā)布所謂《與香港有關國家緊急狀態(tài)繼續(xù)實施的通知》,宣布延長所謂“針對香港局勢宣布的國家緊急狀態(tài)”,延長美國對港制裁措施一年。
14、2021年7月16日,美國國務院、商務部、國土安全部和財政部以特區(qū)實施香港國安法、《蘋果日報》?葹橛桑谥扑^“香港商業(yè)警告”,抹黑香港營商環(huán)境,唱衰香港發(fā)展和“一國兩制”前景,并宣布制裁7名香港中聯辦官員。美國國務卿布林肯并發(fā)表所謂香港國安法實施一周年聲明,詆毀國安法,攻擊中國政府對港政策。
三、污蔑詆毀特區(qū)事務,妄議香港警方執(zhí)法行動,破壞香港繁榮穩(wěn)定。
1、2019年2月25日,時任美國駐港總領事唐偉康在接受采訪時公開表達對特區(qū)政府擬推動修訂《逃犯條例》的擔憂,聲稱修例可能影響美國和香港的雙邊協(xié)議實施。
2、2019年3月21日,美國國務院發(fā)表“2019年香港政策法報告”,妄稱香港言論自由被侵蝕,中國政府加大干預香港事務,在多方面對香港造成損害。
3、2019年5月7日,美國國會“美中經濟與安全評估委員會”發(fā)表報告,污蔑特區(qū)政府修訂《逃犯條例》“侵蝕香港的自治”,對美國國家安全和美國在港經濟利益構成嚴重風險。
4、2019年5月16日,美國國務院發(fā)表聲明,誣稱特區(qū)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威脅香港法治,對此感到擔憂。
5、2019年6月19日,美國國會眾議長佩洛西在《基督科學箴言報》早餐會發(fā)言時,無視反中亂港分子的各種極端暴行,聲稱“有200萬人上街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那不是一道美麗的風景線嗎?”,公然縱容和鼓勵反中亂港分子采取違法暴力手段同中央和特區(qū)政府對抗。
6、2019年7月26日,時任美國國會眾議院外委會主席恩格爾誣稱香港警方在處理示威中使用暴力,令香港在管治和司法方面的國際聲譽受損。
7、2019年9月17日,美國“國會—行政部門中國委員會”舉行香港局勢聽證會,美化反修例暴力示威游行,抹黑特區(qū)政府與香港警察有關處置,誣稱其破壞“一國兩制”和香港自治。
8、2019年9月28日,美國“國會—行政部門中國委員會”就香港“占中”五周年發(fā)表聲明,抹黑“一國兩制”和中央對港政策。
9、2019年10月7日,時任美國總統(tǒng)特朗普表示,希望香港抗議問題人道解決,香港民眾很偉大,他們揮舞美國國旗,有超過200萬人參與抗議,以前從來沒有這樣的事情。
10、2019年10月24日,時任美國副總統(tǒng)彭斯在華盛頓智庫威爾遜中心發(fā)表反華演講,多次提及香港“修例風波”,妄稱“香港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表明中國如果擁抱自由將會發(fā)生什么”。
11、2019年11月21日,美國國會眾議長佩洛西在“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通過審議后發(fā)表公開講話,妄稱“中國對香港完全自治的承諾已被打破”,刻意歪曲“一國兩制”、混淆是非。
12、2019年12月10日,美國駐港總領事史墨客在香港《明報》撰文,揚言“美國對香港人權承諾始終如一”,妄稱“美制定‘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表明美對普世價值的承諾,反映美關注北京侵蝕香港自治”。
13、2020年5月22日,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就中國全國人大通過《關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zhí)行機制的決定》發(fā)表聲明,將香港國安法污蔑為“強加”,“破壞香港高度自治”。